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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4, 2016

《Pao》在牙买加长大和落地生根的华人小孩




今年完成的第一本英文书。Kerry Young的《Pao
算起来有好几年没看英文书了,距离最后一本看的没记错应该是《Life of A pi》。
要不是去年同事借了我一本英文书,挑起了我的阅读瘾,我想我的阅读书单里应该不会出现英文书。

对了,那本书叫做The Baby Laundry For Unmarried Mothers, Angela Patrick的真人真事,讲述六十年代在英国发生的未婚妈妈与骨肉分离事件。
然后过后在大众书局发现这本书,内容是关于中国华人如何在牙买加落地生根的故事,
牙买加这个国家对我来说有新鲜感,像我这样喜欢寻奇猎新的读者,自然吸引我眼球。
不过造成这单买卖最关键的应该是它的跳楼价吧。哈哈哈!我的算数是顶呱呱的。

Kerry Young是英国作家,不过她出生在牙买加的首都kingston,父亲是华人,母亲是华人和黑人的混血一开始读时觉得很不顺畅,因为語非常奇怪,看到有些错误的地方可是又怀疑是不是作者故意要呈现这种不完美的写作风格?毕竟我是华校生,学的是马来西亚式的英文,也没什么资格评论这些吧。继续读下去吧。

主人公YangPao是一个十四岁的中国农村孩子,在1938年和母亲,哥哥来到Kingston,Jamaica,投奔他死去的父亲的一个朋友----―张先生,中国城的教父。当时应该是中华民国的时候吧。可能是因为国内兵荒马乱,生活艰难,所以Pao的母亲和哥哥才远渡重洋来到这个可能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加勒比海的小 国。Pao在中国城长大,帮助张先生打理中国城的事宜。他成长的过程其实就是一部华人在牙买加的成长的缩影

最早到达牙买加的华人共有267人,主要来自广东,福建,第一批华人在1854730日到达牙买加。当时大部分加勒比海地区的国家是英国的殖民 地。因为这里适宜种甘蔗,咖啡豆,但是由于英国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度,黑人都离开了种植园,没有足够的劳力,所以英国就从印度和当时的清朝组织人到这里工 作。作为英国的Indenture workers,这些华人可以得到一定的工资,工作若干年以后,可以选择留下来,也可以选择返回中国。 同年111 日和18日, 另有205名华人Indenture workers从巴拿马辗转到达牙买加, 因为巴拿马当时有yellow fever.这些华人,最后只有不到50人在牙买加生存下来,都是华人男性。 

到了1860年,大概有200名华人作为契约工从特立尼达和Guiana来到牙买加的一个美国 公司的甘蔗种植园工作。三年以后这些人的合约到期,大部分选择留下来,这时候华人开始了从商。我想当时由于语言的限制,以及对黑人的恐惧和歧视,华人都选 择住在一个地区,牙买加的中国城逐步形成了。到了1880年,又一批华人680人作为农场工人从中国来到牙买加,这其中有105人是女性,这是第一次有华 人女性移民牙买加。中国城也增添了新的血液,充满了活力。那个时候华人已经控制了餐馆,洗衣房,面包店,和其他大部分零售业,Pao到达牙买加的时候正 是华人在牙买加崛起的时候,所以作为中国城的保护神,Pao在中国城曾经一时风头无比。但是华人的日渐壮大让牙买加的政府及商人很紧张,他们担心华人很 快就会控制牙买加的经济,所以采取各种办法阻止华人移民牙买加。由于政局不稳,牙买加贫富差别加剧,从1930年到1947年,经常有黑人烧杀华人的店 铺,从那时起,富裕的牙买加华人纷纷逃离牙买加,移民到英国,加拿大,和美国。中国城日趋败落,中国城不再了,Pao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通过对Pao的婚姻的描写,作者介绍了早期华人移民的婚姻状况以及观念。当时为了他的社会地位,他选择了与一个富裕的华人女子的结婚,可是他却 一直爱着一个黑人妓女,并且生了一个女儿。故事很简单,但是却反映了那个时代,那个国家,那个地区的状态。我想华人自古以来不愿与外族通婚,昭君出 塞已经是留名天下了。可是作为一个1854年远离故土的华人可能都想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个遥远的小国娶妻生子,而且娶的是黑人妻子。 第一批华人, 都是男性,在合约结束之后,选择了在牙买加落地生根,因为无法回中国,也没有办法从中国邮购新娘,所以只能和当地的黑人女性结婚,这就有了以后的 诸多黑皮肤的华人后裔,直到1884年才极少数华人女性出现在牙买加,这样在这之前和同期来的华人男性只能和当地的黑人或是少数西班牙白人,英国白人女性 结婚。当时的牙买加把华人归为三类,Chinaborn, JamaicabornChinese, ColoredChinese.与当地人结婚帮助早期华 人快速融入当地的生活,并且对当地的经济文化也作出了贡献。

声明:故事内容转载来自
http://www.aboluowang.com/2014/0103/361416.html

虽然这本书不是我的菜,不过它算是一本能让我读完的英文书,故事应该算得上精彩八卦蛮好读的。而且不晓得为什么最近竟然对历史感到兴趣,也许是受到林辉的影响? =) 

 

4 comments:

  1. 很久没有阅读了 =_=
    奈何我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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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的目标是catcher of the rye...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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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哦,这本书我读过,是因为村上春树在书里提及介绍,我读的是华语版,讲述一个高中生的叛逆故事,感觉自己不是很能理解。你可以读读英文版,应该是粗口连篇很过瘾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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